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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翟坡镇南翟坡村

地名: 南翟坡村 隶属: 翟坡镇
区划代码: 410721101 代码前6位: 410721
长途区号: 0373 邮政编码: 453000
车牌代码: 豫G 行政级别: 村
辖区面积: 平方公里

南翟坡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0公里,翟坡乡人民政府驻地东500米,京广、新荷铁路与西孟姜女河之间,东西街两个村委会组成。630户,3 804人(其中农业570户2 271人),汉族。耕地2 510亩,机井41眼,大部分为引黄自流灌溉。

据唐定教寺经幢载:唐开元间(公元715—740年),寺西有大水泊,翟姓居泊南,捕鱼为生,故名翟泊。明初,王氏从-县迁此,后又转迁辉县褚丘白将军庙。万历年间复迁此,随之徐、戴二姓也迁此,仍沿用原村名。清乾隆年间,改称南翟泊(陂)。清末,分东、西、南翟坡、徐庄四个村时,将南翟泊的“泊”字,改为“坡”字。1949年合并为一村,仍称南翟坡,至今。

清乾隆七年(1742年)属西路十三都。宣统元年(1909年)属西三区。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里仁乡公所曾扎此。1948年属三区,1955年属兴宁中心乡,1958年属大召营人民公社,1976年1月1日始属翟坡人民公社,1983年属翟坡乡。

聚落长方形,面积20.3万平方米,主街1条,沥青路面。新村舍向四周扩展,原村舍主宅大部改建,多瓦房,间有平房,村西南多为两层楼。两个村委会分别在村东、西头。供销社在中间,南有织布厂、水塘,西北有砖瓦厂。农业为粮棉稳产高产区,以小麦、玉米、棉花为主,粮食总产114.5万公斤,年亩产903公斤,人均粮食505公斤;棉花1400亩,占耕地面积58%,多棉麦间作,总产15万公斤,亩产107公斤,工农业总收入809万元人均纯收入西街975元,东街1045元,比1978年增长5.5~5.4倍。两街中间有中小学,在校生378人,教师19人,村投资50万元,新建两层教学楼和平房,l 000多平方米,为县集资办学先进单位之一。有诊疗所,医生4人。村南有新菏特大立交桥,公路通市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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